近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公告2026年第11号已正式落地,标志着跨境行业出口退税政策迎来重大调整,新规首次明确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限不得超过36个月,超期将直接按内销补税。
本期店雷达将从核心变化、企业影响及选品建议三个方面展开分析:
一、核心变化:36个月"生死线",逾期视同内销
新规的核心变化在于明确了出口退(免)税申报的时间边界。根据规定,出口货物必须在报关出口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退(免)税申报,逾期将视同内销处理,需补缴增值税。
时间框架已经清晰划定:企业有两个申报节点。
首先,常规申报期限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的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若企业错过常规申报期限,还有补救机会,但需额外报送相关收汇材料,并填写《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而终极截止时限就是36个月,自报关出口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未申报办理退(免)税的业务,将被视为向境内销售货物,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此外,公告第11号还详细规定了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业务范围,除了传统的出口货物外,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也被纳入政策体系,特别是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设计服务、软件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等,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享受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二、应对冲击:9810模式首当其冲
对于从事跨境业务的企业而言,新规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特别是9810海外仓模式的企业,面临着从"松散管理"到"精准合规"的转变。
9810海外仓模式的链路更长、结算更慢、业务要素更分散,过去不少卖家将免税申报与资料归集放在相对靠后的位置,新规落地后,这种"先把货送出去,税务再慢慢处理"的做法已难以为继,免税申报有了明确的36个月"硬节点",企业必须将税务处理提前纳入经营节奏。
委托出口手续不完备的责任主体认定也更加明确,新规取消了"单独办理免税备案"的动作,但要求企业先完成出口退(免)税基础备案,并按规定留存9810出口全套单证,这种变化看似流程简化,实则是对链路材料的完整性与可核查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此外,收汇要求也有所调整,选择免税无需按退税要求完成收汇/视同收汇,对海外仓这类............. 原文转载:https://fashion.shaoqun.com/a/2706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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