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注意到,新系统对商标的部分流程做出了调整。
针对部分驳回的单一商标申请,引进了一种新的机制,即部分核准注册机制(The partial acceptance mechanism)。这种机制允许申请商标在未被驳回的部分商品/服务上获得注册。
针对这种部分驳回审查意见,(1)如果申请人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交答复,受驳回影响的部分商品/服务将会被最终驳回。(2)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答复未被审查员采纳,或未能解决审查员提出的所有问题,之前的部分驳回意见将会维持。如果申请人单方面申请听证,且审查员最终裁定维持之前部分驳回的话,依旧是受驳回影响的部分商品/服务被最终驳回。
相比之前的旧系统(IP2SG),部分驳回的商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即申请人未按时提交答复或答复不令人满意的话,整个商标会被最终驳回。所以,新系统对这个流程的调整,还是比较人性化的。不过,新机制仅对新系统实施当天或之后提交的单一商标申请(national trade mark applications)有效。
新旧机制对比
| 针对部分驳回的商标申请,未答复或答复未被采纳时 | 新机制 | 旧机制 |
| 仅部分驳回的商品/服务会无效,剩余项目会获得注 | 整个商标会被驳回无效 |
优化商标驳回绝期后的救济措施:继续处理(Continued processing)
新的绝期后救济措施"继续处理"(Continued processing)将取代之前的"恢复措施"(Reinstatement measure)。旧系统下,商标驳回未答复而被官方视为"Withdrawn"的所有商标,包括单一新加坡商标申请、马德里指定新加坡商标申请以及马德里指定新加坡后期指定,商标局均会给予6个月的恢复期,此期限不可再延。商标申请人可在6个月内提交恢复请求,届时审查员会对商标整体进行重新审查,并在批准恢复请求后提供新的答复截止日期。
但是,这六个月的窗口期已严重影响第三方想要申请注册与申请人相同或近似商标的需求。因为他们无法确定已经被视为"Withdrawn"的商标是否还会提交恢复请求,以致不知该如何推进新商标申请。
新救济措施下,商标驳回绝期后,申请人有2个月的时间向商标局提交请求,要求对其已经被视为"Withdrawn"的商标或是部分驳回的商品/服务进行"继续处理"。注意,这里并不是之前"恢复措施"的6个月期限。"继续处理"请求必须同时附上相关文件及申请表格(CM13),说明无.............
原文转载:http://fashion.shaoqun.com/a/1055278.html
{searchterms}:http://www.ikjzd.com/w/123
声网:http://www.ikjzd.com/w/2176
盘古集团:http://www.ikjzd.com/w/1448
联邦快递:http://m.ikjzd.com/w/518
TikTok大卖分享:21天成头部卖家,总转化率+150%:https://m.ikjzd.com/articles/160382
TikTok广告创建教程!教你一步步创建TikTok广告:https://m.ikjzd.com/articles/160425
亚马逊推出鞋子虚拟试穿功能:https://m.ikjzd.com/articles/160433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